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2480號建議的答復
2019-07-02 23:21:28 欄目:行業新聞 查看()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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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2480號建議的答復 瀏覽次數:
人社建字〔2019〕5號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民營企業員工人事檔案管理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人事檔案是歷史、全面地考察了解、正確評價和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據。做好民營企業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和服務工作,對加強民營企業隊伍建設、促進民營企業創新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據歷史沿革和現行相關規定,民營企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人事檔案實行集中統一、歸口管理的管理體制,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經授權的機構按照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相關規定進行管理;民營企業職工檔案由企業按照企業職工檔案相關規定進行管理。近年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中央組織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等部門積極完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政策措施、簡化優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大力推動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化建設,不斷健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公共管理服務體系。
(一)完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政策制度。2014年,我部聯合中央組織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等部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明確提出取消收取人事關系及檔案保管費,將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納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務,進一步明確了服務范圍、服務內容,理順了管理體制。這一政策結束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近30年收費管理的歷史,為廣大民營企業減輕了負擔。
(二)簡化優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流程。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2016年5月我部印發了《關于簡化優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75號),針對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提出了實行檔案接收告知承諾制、取消辦理初次就業流動人員轉正定級手續等多項創新性措施,2016年11月頒布《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范》國家標準,進一步簡化辦事環節,統一服務標準,規范服務行為,極大地便利了民營企業等存檔單位和存檔人辦事創業。
(三)加快推進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化建設。信息化是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提升服務水平的發展方向和技術支撐。為貫徹落實《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國家“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等部署要求,2018年我部制定出臺《關于加快推進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意見》(人社廳發〔2018〕102號),提出依托“金保二期”工程項目,建立省級集中、全國聯通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信息化體系,運用大數據等新技術,打破檔案信息孤島,強化部門內外信息共享,“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提升檔案管理服務整體效能。目前,相關信息系統正在加緊開發中。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要求,更好地為民營企業等存檔單位和存檔人服務,下一步我們將主要抓好三個方面工作:
(一)進一步完善政策制度。按照2018年中央印發的《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精神,修訂《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完善符合流動人員特點、與干部人事檔案相銜接的流動檔案管理制度,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健全服務體系,統一管理制度和管理規范,逐步健全全國一體化的服務網絡。
(二)積極推動信息化建設。結合“金保二期”項目進程,按照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化建設目標任務和步驟安排,開發全國統一的省級檔案管理服務信息軟件,推動建立省級檔案基礎信息資源庫,逐步建立全國統一的檔案基礎信息資源庫和檔案管理服務運行平臺,實現“一點存檔、多點服務”的全國一體化服務格局。
(三)進一步簡化優化服務。指導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機構加強與民營企業人力資源部門的溝通聯系,主動做好政策宣傳和服務引導,聽取服務對象意見建議,依申請及時為離職人員辦理人事檔案轉遞手續,確保檔隨人走。會同民營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加強員工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甄別和歸檔工作,不斷豐富完善人事材料,并按規定為民營企業提供人事檔案查(借)閱等服務,發揮人事檔案在企業員工管理中的作用。
關于您提出的招聘企業必須建立規范的員工人事檔案的建議,我們將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參考。
感謝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9年7月2日
鄭重申明:南京東恒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使用該案例作為工作成功展示!